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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
时间: 2023-01-11

各学院、单位:

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即将开始,为切实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,完成学校“十四五”科技项目规划任务,请各学院在前期预申报工作基础上,精心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类型

1.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: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重点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、基础科学中心项目、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、数学天元基金项目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(自由申请)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。。

2.非集中接收申请的其他类型项目,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其官网“通知通告”、“项目指南”栏目公布。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(地区)合作交流等项目,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。

二、申请人事项 

1.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信息系统),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提交申请书,并将有关证明信、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(尚未开通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,可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开通申请账号,保证申请账号所用电子邮箱畅通有效)。

2.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“政策法规”栏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、项目管理办法、资金管理办法以及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(将于近期公布)。务必关注《指南》申请须知、限项申请规定以及各类别项目的学部及处室具体要求)。

3.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,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。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。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,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;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、摘要、目录、版权页等PDF扫描件。

4.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,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。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。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。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,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。

5.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(杰青、优青、青年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,其余类型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制)。对于预算制项目,申请人应当按照《资金管理办法》及有关规定,根据“目标相关性、政策相符性、经济合理性”的基本原则,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,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。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,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,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。

6.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,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,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一份(用于学院和科技处初审),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,按时报送到学院,由学院组织专家初审,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统一报送科技处,科技处进行形审,科技处将初审、形审通过的项目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提交。

7.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,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内容。申请人涉及违反科研诚信问题将按照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(2022)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科研诚信处理案例查阅网址:https://www.nsfc.gov.cn/publish/portal0/jd/04/ 

三、申报工作安排

第一阶段 组织动员、预申报完善阶段(1月15日前)

各单位在预申报组织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根据《指南》要求进行组织动员,科研秘书在信息系统中为初次申请人开通申请账号(申请人保证申请账号所用电子邮箱畅通有效);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、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,按照学校预申报进度安排,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(2022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),完善预申报申请书。

第二阶段 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(1月15日-2月26日)

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,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,并将要求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,在线提交申请书,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交学院。

第三阶段 学院初审(2月27日-3月5日)

学院组织专家,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,提出针对性意见,申请人进行修改、完善、再次提交,学院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推荐,并对修改后的申请书纸件进行收集汇总。

第四阶段 学校审查、汇总、上报(3月6日-3月15日)

科技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,汇总上报申请书。

四、特殊说明事项

1.《指南》将于近期公布,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“项目指南”栏。

2.《指南》公布后,科技处将结合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《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》(以下简称《形式审查表》),申请人可在师大科技钉钉群进行下载,并将签字后的《形式审查表》连同申请材料纸件交学院,学院签字后交科技处。

3.请申请人于2月26日前网上首次提交申请书(可要求科研秘书退回修改),用以确认本人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逾期视为放弃申报。

4.请学院务必在3月8日前将学院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纸件材料交科技处,科技处组织进一步形式审查。

5.科技处将于近期组织项目申报培训会,相关信息会在师大科技钉钉群发布。请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间关注师大科技钉钉群,一些申报信息和问题可在群内及时沟通交流。


联系人:刘海峰   电话:80789732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科技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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